“建议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减少闭库尾矿库深度复垦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环节和准入条件,提出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全国政协委员赵韩在向今年两会提交的提案中如是表示。
赵韩介绍说,调查显示,目前闭库后的尾矿库大多处于简单管理、低量化利用的状态。一方面,闭库尾矿库不能发挥生产效益,缺乏技术管理和资金投入,造成管理欠账,形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闭库后尾矿库库区作为土地资源被废弃或仅低量化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土地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引导企业进行闭库尾矿库的复垦开发利用,既可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增值,又能为闭库尾矿库安全管理和维护提高必要的实体经济支撑,消除管理缺失带来的安全隐患。”赵韩认为,鉴于闭库尾矿库的复垦开发利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建议建立国内闭库尾矿库基础数据材料,在各部门现有政策框架下进行统筹协调和创新,这样既能满足现行法规要求又能最大化地调动企业开发的积极性。
鉴于尾矿库属于危险源,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均有特殊的技术要求,他建议,相关设计研究院应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指导有关项目安全、高效地开发。
“此外,闭库后的尾矿库一般由原所属单位负责,但是伴随着矿山资源枯竭,尾矿库所属企业往往关闭和破产,后续制定管理单位因技术能力有限或管理资金缺乏而难以落实相关要求。”他最后还建议,应强化闭库尾矿库监管要求,建议闭库尾矿库再利用开发后,由开发利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并给予管理权力,避免后期管理扯皮。
尾矿是采矿企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排出的“废弃物”,但同时又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当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再次进行有效开发。据统计,2000年以前,我国矿山产出的尾矿总量为50.26亿吨,其中,铁矿尾矿量为26.14亿吨,主要有色金属的尾矿量为21.09亿吨,黄金尾矿量为2.72亿吨,其他0.31亿吨。2000年我国矿山年排放尾矿达到6亿吨,按此推算,现有尾矿的总量80亿吨左右。显然,尾矿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尾矿综合治理办公室估计,我国尾矿潜在价值约1300亿元,其开发利用所带来的将是一本万利的经济效益,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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